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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以后要更加的小心 了 ,没有事情的时候胆子往往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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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上次我们去泽雅时候,有一名队员独自去山上瀑布下的水潭里游泳,没有多久山上暴雨,瀑布一下子爆发了,他迅速的撤离了,并跑来告诉大家有大的瀑布,现在想来这些都是安全的隐患,要是他来不及撤,要是他在水里抽筋,要是....... .我不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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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自助游应该是种自由组合的,自愿的民间活动,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来约束.选择参加了这样的活动的驴友,已经自己应该意识到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意外.有经验的老驴应该给予帮助告之,但是不可能做到保证,保护每个驴友的安全.所以听说最后法院还是判了这个组织者已经同团的驴友们的赔款,我觉得是不尽合理的!
灵动,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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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总是有一定风险的,我觉得参加的队员首先必需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对出行的路线,难度强度,必需的装备事先都要有充分的了解,尽量事前充分准备吧,选择适合自己的。领队和发起人固然也会照顾大家,但咱们论坛活动目前都是自发性质的,大家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也给领队和发起人减少一些压力,这样不是更好吗。

老驴们也多给新驴提供些经验和信息。让来年的出行更具安全性,大家玩得更开心哦。
生活就像旅行,两边的风景,要走过才能真正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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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ingYing 于 2006-12-27 11:49 发表
我也觉得自助游应该是种自由组合的,自愿的民间活动,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来约束.选择参加了这样的活动的驴友,已经自己应该意识到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意外.有经验的老驴应该给予帮助告之,但是不可能做到保证, ...

本人觉得那些同行的应该赔付(出于人道,对后来人警示,明确相互责任对后来者的意义是积极的),
不过好像数额太大了,听说发起人判赔16万左右。
我觉得平均3000比较合适。
平   实   中   庸   
我会踢球但踢不好,我去爬山但爬不快,还会开车可没有车,也能吹泡泡却吹不大--其实就一个卖电脑,顺便做系统集成。
msn : ynqj99@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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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制太不健全.
见死不救是不可能的,nnd上诉
好奇心是快乐的必备要素,探索精神是快乐的源泉,学会去爱是快乐的动力,活在当下是快乐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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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人的生命比任何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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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YY以后举办活动时要和会员签生死合同,否则组织者会有可能给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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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带头人赔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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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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