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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来了就什么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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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今天刚问过,是的
只要不是首次买房,不管卖不卖掉,都算二套房
现在仍有少数银行,对二套房利率有折扣,但要求首付至少5成,五一以后,很可能就实施1.1倍利率了,就是连小房换大房都不行啊
小安 发表于 2010-4-19 23:08


还不一定,新的二套房认定住建部和银监会还在研究中
http://weibo.com/zhongchengxx
微信:sheri36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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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一定,新的二套房认定住建部和银监会还在研究中
醉卧孤烟 发表于 2010-4-20 09:16

银行的说法没有根据的,各家的也不一样,况且只要政策一出,朝令夕改都是正常事情。
心情苦闷时,以苦茶静心。喝道苦处,便逐渐清凉。际遇如气候有起有伏,人生有苦故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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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业税4城市试点已获国务院批准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2日 10:52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记者 程志云 据消息人士透露,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

  据称,物业税试点原则上将采用累进制,也就是说按照户型从小到大累进增加税收。持有户型较小的住房的人相应缴纳的税收也较少,而大户型商品房持有者将缴纳较高额的税收。

  在四地试点后,物业税将向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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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万言书谈房产新政:真正重拳也许在后面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2日 11:3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22日午间消息,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昨日凌晨在其最新新浪博文中表示,上周出台的房产新政属“有病乱投医,治标不治本”,这只是个开始,真正的重拳也许还在后面,尚有许多未确定因素。

  距14日国务院发布房产新政整整一周,21日晚上23:46分,任志强在其微博上留言:刚刚写完搏客,谈谈对国十条的看法。此时虽已接近凌晨,但数小时内该博文点击率仍达到4500余次,评论200余条,且这个数字在不断更新中。

  这篇让微博博友期待已久的《这只是个开始——我对国发【2010】10号文件的解读》,洋洋洒洒近1万3千字,而这样一篇“万言书”竟是他手写后再由秘书输入电脑发布。“秘书还有一点就打完了。很快就挂在我的新浪博客上。这次博文有些长。对不起了。”他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中提到。

  需用市场化手段调控

  上周出台的房产新政在任志强看来是“有病乱投医,治标不治本”的表现,他认为政府应着重在“货币与利率的调节加上供求关系的平衡”上做文章,否则可能“为控制资产价格的单一目标而可能失去了大局,至少失去了资源配置合理化的适宜信号”。

  “这只是个开始,真正的重拳也许还在后面,尚有许多未确定因素。”任志强在博客中表示,国务院10号文件只是对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列计划任务的工作布置,后续的执行细则等文件在未来一段时间将逐渐出台。

  在博文中他多次提到,希望政府用市场化手段调控而非行政干预。“我不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更希望政府用市场化的手段调控,而不是坚持用非理性、非制度化、非法律化的行政干预手段,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可以满足短期的政策目标要求,但却无法解决可持续的发展问题。”

  而对于这样的非市场调控手段的退出他也表达了自己的忧虑,“我并不为短期政策干预下的量价齐降而担忧,我更担忧的是房价平稳后政府如何收回或撤销这些限制性政策。”任志强在万言书中还多次将大陆与香港作比较,以得出“目前房地产问题核心问题在于制度的不完善而并非监管”的结论。

  根本之道仍在增加有效供应

  2008年,在两防的政策打压之下房地产则出现了投资下降、施工周期延长甚至停工现象;2009年,在4万亿投资、低利率、9.6万亿信贷等优惠政策刺激下,商品房销售增长但投资与新开工并未同步回升。任志强认为,今年上半年的房价上涨是供给严重不足所致。

  他认为,房价只与商品房市场的土地供应有关,与其他保障性供地则无太大关联。而如果不增加商品房的土地供给,仅靠挤压现有土地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而非商品房的有效供应不能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不解决供给就无法改变供求关系,也无法解决市场价格的上涨问题。”

  虽然10号文件中要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但并未明确增加的商品房供给量;同时闲置用地回收后以增加的“普通住房建设用地”,也并没有明确是商品房还是租赁住房或非公开销售的普通住房。

  对于上周的房产新政侧重收紧个人房贷,任志强直言:“为什么不从产生的原因出手,而是去限制消费呢?”

  在他看来,在消费需求基础上的投资和生产能力的增加,是住房供给增加的前提。但任志强担忧的是,在房产新政“打压”下,如果销售下降或房价下跌,开发商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这样一来,“迅速增加住房的供给量,像是在说醉话。但愿还有更多的清醒者能用脚投票,踢醒这些醉翁。”

  而1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10年度全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在任志强看来只是为时还不晚的“亡羊补牢”,“如果增加土地供给的时间提前半年或更早些岂不是没有了这些天价地的烦恼,也没有了房屋价格过快上涨的烦恼吗?”

  计划显示,今年住房用地拟供应量达到18万公顷,同比增幅超过135%,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总量8.04万公顷,甚至超过去年全国各类实际住房供地总量。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达.67万公顷,同比增长1.25倍。而从土地到住房还要三五年的时间周期,对当前的供不应求似乎并无太大帮助。

  他认为,遏制部分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不是为了将房价打下去,但这种行政措施遏制的房价、遏制需求而产生的销售下降并非是市场的正常供求产生的信号作用。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未来如果消费出现报复性反弹,被压制的需求再一次释放时,或面临着供求严重失衡的局面。

  市场中的房价与民生没有任何关系

  美、日、英、新加坡、德等国家坚持将市场中的房价放给市场,政府只用市场化的利率、税收等进行管理,而保障则是政府法定的职责。“住房是民生的基础正在于政府严格履行保障公民居住权利的责任,而绝不是用市场中的低房价来保障民生,市场中的房价与民生没有任何关系”。任志强表示。

  他进一步表示,用稳定市场中的房价去替代政府保障民生的责任无异于将民生推向火坑,“这让更多本应由政府保障或帮助的群体备受煎熬,因为他们可能永远也没有能力进入市场。”

  “全社会都在强烈的呼吁政府应扩大和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建立以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护,却没有人会同意用商品房对低收入家庭给以保障,也没有人会将商品房这种市场化产品当做计划产品实施分配。”任志强进一步解释。

  而当政府硬要将市场化的商品房变为民生,商品房成为被排除于保障之外的居民解决住房的唯一途径,没有其他选择时,就只能进入市场去拼搏了。“于是商品房变成了带有强制保障的作用,自然就会产生价格的管制与价格的扭曲了。”他在博文中提到。

  任志强还提出应积极和及时公布信息,反映价格变动应用不同地区的区位价格或中位数而非平均价格。

  他还就政府对新闻宣传加大控制力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至少要减少假新闻;不要让管理机构老是去辟谣;至少不要仅从一个个别事件去扩散,让民众以为是整体的变动;至少要让民众了解真实的情况,而不是煽动民粹的情绪和引发恐慌。”(金霞 发自上海)

  附:就政策影响评价 任志强的自问自答

  1、这次政策的出台会带来行业游戏规则的调整吗?

  答:这要看政策固执的能走多远。是当房价下跌时就掉头呢,还是从此要变成指令性的计划管理,坚决的实行计划经济了,这大约是不会出现的。

  2、这次政策的出台是否会让房地产市场崩盘,以应了日本泡沫的预言?

  我认为不会。因为中国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并未发现改变,也不会出现2008年的现象。

  3、这次政策的出台是否会陷入房价的“拐点”,出现2008年的房价下跌?

  答:我想交易量的下降是第一步,房价从不涨到下跌会有一个时间差,至少要看开发商手中的现金流和后续的供给增长情况。政策尚未出完之前,双方都会有个观察期,最先反应的一定是需要靠贷款才能形成的购买,而又被政策所限制了的消费群体。当各部委和各地方的政策相继出台之后,也许人们就会从观察中走出来做合适的选择了。

  4、我现在是该卖房还是该买房?

  答:我从来的想法都是要用钱就卖房;不缺钱、不急用钱就不卖房。当货币处于长期贬值的状态下,只有房屋资产是长期保持增值并且在通胀中比货币有更强的抗通胀能力的。

  对于买房者来说,永远都是需求与能力的对称,当需求存在又有能力用合理的贷款提供消费时,越早买房就一定会越合适,信贷会将未来的收入流变成今天的消费能力,让人们提前获得高品质的生活享受。但却不可过度的超越自己的能力贪图奢侈型消费。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不越出自己能力、不需要银行借贷时,只不过是个进货成本的高低,并没有亏损的概念,更何况像购买股票一样谁能保证是抄了个最低点呢?也许此次政策出现的波动给了许多人一次机会,但没有人知道何时会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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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消费税征收方案》
            
  一、方案设计思想
  1、本税适用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有产权的居民住宅,非产权房属历史遗留问题待转为产权房后再计税。
  2、以超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住房面积和住房套数为征收对象。
  3、以拥有名下房产的家庭为纳税义务人,每个纳税家庭有一个唯一纳税编号。
  4、全国建立统一的房产税征税系统将数据联网,电脑自动计算出纳税人在各地应缴税款,分别在房屋所在地缴纳。
  二、确定家庭人数
  1、本税实施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税务部门可在全国主要媒体发布公告,通知所有名下房产超过人均免税面积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在全国任何地方的税务部门办理家庭人数申报,逾期不办理申报的家庭人数确定为一人。
  2、家庭人数具体范围
  (1)夫妻、未成年子女和其他名下没有独立房产的成年直系亲属。申报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子女户口不在户口本里的,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拥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成为独立纳税人;
  (2)成年未婚或离异单身规定家庭人数为1.5人;
  (3)未成年继承房产的单身规定家庭人数为2人;
  (3)丧偶的单身规定家庭人数为2人;
  (4)夫妻没有子女的,家庭人数规定为增加1人;
  (5)申报后丧偶的、子女夭折的不减少家庭人数。
  (6)夫妻离婚的,弃房一方在名下有房产之前,留房一方不减少家庭人数。
  3、不管到哪个地方居住,只需要申报这一次,直到家庭人数增加时,再重新申报。
  三、房产登记
  税务部门对全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有产权的居民住宅进行登记,数据由房产管理部门获得,每套房子具有唯一编码,需记录家庭纳税编号、房主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地址、小区名称、房屋门牌号、购置时间、购置价格、房屋面积、建筑年代。房子拆掉或不再具备居住条件,房主应办理注销此房登记。
  四、家庭免税面积和免税套数
  1、免税面积
  按照申报家庭人数确定家庭免税面积,家庭人均免税面积为60平米,只限于在二套住房内扣除;
  2、免税套数
  (1)家庭实际人数超过1且不超过家庭免税面积的免税套数为2套,三套开始全额征税;
  (2)家庭实际人数为1人且不超过家庭免税面积的免税套数为1套,二套开始全额征税;
  五、计税价格
  以房产原始取得价格为计税基数,商品房以自开发商购置价格为准,房改房以计算表格上的基准价为准,不以职务、工龄等优惠后的实际付款值认定。
  六、税率
  1、免税套数以内
  超过免税面积的部分年税率为1%,以房产价格高低顺序扣除计算。
  2、免税套数以外
  采用分段累进税率,第一套计税房产年税率为3%,第二套计税房产为年税率10%,第三套计税房产年税率为20%,第四套或以上计税房产为年税率30%。
  七、防范措施
  1、对于以更换房主方式偷逃税款的,可以用将来推出的赠与税与遗产税来防范。以虚假交易方式更换房主的、虚假添加房产共有人的,以偷税罪论处。为避免借用无房人身份证购房逃税,需房产管理部门配合,要求必须是购房人亲自到场办理合同签署、房产发证、资金结算等相关手续。
  2、对于虚假申报家庭人数的和协助办理虚假申报家庭人数的相关人员,以偷税罪论处。
  3、为避免开发商通过内部认购然后发证前更名方式炒房逃税,宜全面推行网上签约、房源公开制度;为避免开发商利用阴阳合同做低销售价格,除了对开发商以偷税罪论处以外,宜重奖举报人,并欢迎购房者钓鱼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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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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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能朝令夕改、政府不能不按游戏规则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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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期剪羊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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