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论坛
搜索
导航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0)
论坛任务 (0)
系统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幽游生活
»
天南地北
» 珊瑚虫QQ案终审维持原判:陈寿福服刑三年并处罚金
返回列表
发帖
Snowpine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Snowpine
当前离线
UID
27
帖子
6142
精华
10
积分
26778
阅读权限
200
在线时间
412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5-22
最后登录
2026-6-23
管理员
1
#
跳转到
»
正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
T
发表于 2008-11-25 18:08
|
只看该作者
珊瑚虫QQ案终审维持原判:陈寿福服刑三年并处罚金
陈寿福
,
珊瑚虫QQ
11月24日午间消息,陈寿福律师证实,年初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对陈寿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
120万元”的判决,目前已生效执行,陈寿福已于10月底由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
3月20日下午,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随后陈寿福律师提出上诉。
上述律师透露,二审并未开庭,只是进行书面审理。法院于8月宣布维持原判后,判决书已送至陈寿福处,并生效执行。律师表示法院判决后陈寿福很沉默,并未提出申诉。
据陈寿福好友透露,10月底陈寿福已由看守所转至深圳市监狱服刑,“目前陈寿福心理状态还行,事情也无法改变,只能往
好处
想。”
腾讯方面则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
企业
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日晚上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陈寿福被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件分别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2008年3月6日在深圳南山法院经历过一审阶段三次庭审。并于3月20日做出判决,陈寿福不服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韩枝)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
传播
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2008年3月6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庭审时间不到10分钟,当庭仍未宣判结果;
2008年3月20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判决陈寿福有罪,陈寿福当场表示将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
收藏
分享
优秀并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
幽游生活
蝴蝶飞飞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蝴蝶飞飞
(天佑中国 人间有爱)
当前离线
东白小分队成员敬子
UID
7175
帖子
5722
精华
2
积分
22517
阅读权限
250
来自
远方
在线时间
363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9-11
最后登录
2015-2-3
中将
3
#
发表于 2008-11-25 18:25
|
只看该作者
啊。。。。。。。。。。。。
这个版本不是QQ原产的啊.............................
[
本帖最后由 蝴蝶飞飞 于 2008-11-25 18:34 编辑
]
TOP
月光不锈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月光不锈
(跳舞的外挂)
当前离线
UID
1489
帖子
9490
精华
2
积分
26411
阅读权限
150
来自
上海
在线时间
302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2-4
最后登录
2019-10-22
超级版主
2
#
发表于 2008-11-25 18:12
|
只看该作者
招安
一点沧桑、稍许忧郁、点滴怀旧
TOP
返回列表
贴图评图
疯狂贴图
幽游活动
论坛活动
结伴同游
城市生活
摄影天地
佳作欣赏
贴图评图
摄影知识
摄影活动
幽游互动
凯旋归来
装备淘吧
旅行杂志
孙子兵法
天南地北
影音动漫
疯狂贴图
爱心幽游
幽游版务
新丁报到
组织管理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