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位于中山北路101号的原国民政府最高法院,1933年建成,建筑面积共约9680平方米。大门与主楼的中心点在同一轴线上,门、楼之间有一个广场,广场中设有圆形喷泉式花池,布局庄重大方。主楼是三层西方现代风格的建筑,楼内有法庭、议事庭等用房276间。无论是正视还是俯视,该建筑都成“天平”状,又呈“山”字形,寓意执法如山。 该院现有多家省属单位在此办公,主建筑物外观虽保存较好,但陈旧破损处较多,整体环境显得较杂乱。本次整治按“修旧如旧”原则,拆除该院两侧影响风貌的约3380平方米商业用房,将新添1300平方米左右的绿地;并拆除建筑主体上的附着物,如屋顶搭建、遮阳棚、空调器外挂机组等,对建筑物立面喷刷仿真石漆,统一更换门窗;此外,还将设立“优秀历史性建筑铜牌”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