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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缓拆迁梁思成林徽因故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1日02:35  新京报


  马樱花树仍在,但斯人已去。昨日,已面目全非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工作人员正查看损毁情况。本报记者 浦峰 摄


上世纪30年代,北总布胡同梁思成林徽因宅院旧影


林徽因在“太太的客厅”中留影


2009年7月10日,历经70多年风雨,旧宅面目全非,其中部分房屋已被拆除。


  本报讯 虽然并非挂牌文物保护单位,但身处北京旧城整体保护范围之内的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故居———东城区北总布胡同24号院却已经被部分拆毁。昨日中午,闻讯赶到现场的北京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拆除行为暂缓,待调查清楚之后结合建设方案再做研究。
  四合院已部分拆除
  北总布胡同24号院原是一座两进小四合院,1931年至1937年,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在此租住(当时的门牌是3号),他们的小儿子梁从诫也在这里出生。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院内垂花门被拆,建起一座三层小楼。院内的东厢房后来也被拆除。
  今年5月,一纸“通告”贴到了24号院的西墙上,其中称一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在北总布胡同、前赵家楼胡同、先晓胡同及弘通巷部分门牌进行商业项目建设,并实施拆迁工作……”落款为“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未加盖公章。
  而在此前的2005年,国务院即批复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其中明确规定“合理调整旧城功能,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强化文化职能;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的建筑形态;停止大拆大建。”
  但24号院门楼及西厢房还是被先后拆除了。
  居民介绍,目前仅存的进门处的倒座房为私房,北侧的平房(原来的正房)为房管所公房。
  规划委现场叫停拆迁
  昨日中午,闻讯赶到现场的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向周边居民了解了情况,与开发商协调后表示,拆房的事情马上停下来,居民搬迁还可以正常进行。房子是留是拆还是修,等到具体的调查之后,结合建设方案,再做进一步研究。
  这名负责人表示,由于不是挂牌文保单位,有关部门对24号院的历史情况并不了解。
  开发商方面也表示,之前不知道这里就是梁思成、林徽因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居民均表示不认可。
  拆迁补偿升至5万/m2
  有关资料显示,这一地区要建的商业项目早在2003年就开始实施拆迁。在北京市发改委的网站上,该项目房地产开工计划时间为2006年,建筑面积152306平方米,定位为公寓及商业办公项目。
  据媒体报道,这一建筑高度70米、共23层的商业项目,由于拆迁难度大、成本高,已经数次转手,至今仍未完成拆迁。
  居住在院内北侧平房内的居民介绍,这里大概有居民十余户,因为拆迁搬走的并不多,“最早开发商提出的拆迁补偿是每平方米3万,大伙儿当然不同意啊,后来谈到5万,我们还是不会搬的”,这位居民认为,这个“黄金地带”绝不止这个价钱。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11/023515933937s.shtml

北京真是个好地方,一定要找机会好好住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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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日本 保存下来多少老景点建筑 都是黄皮肤 怎么差距那么大呢
I always have a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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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听上去有点像怨妇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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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吧。
都拆完了。
现在这样子,也不是过去那样子了。
他女儿说的对,她小时候的北京,不是现在的北京了。
现在的北京,和她没有关系。
这话听来是似乎没有感情,
但又何尝没有伤心过。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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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到王小波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说到,中国只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保存在环境中的历史,真的是太对了。
每个人都有一部分活在自己所在的环境中,这一部分是不会死的,它会保存在那里,让后世的人看到。
但是拆了,就永远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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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们太太的客厅,是我极想去北京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心如夸父 发表于 2009-7-11 12:50


等…………
SHENSHEN,你没去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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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们太太的客厅,是我极想去北京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心如夸父 发表于 2009-7-11 12:50


巧了,和我一样
还好暂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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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们太太的客厅,是我极想去北京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自以为尚迟,疾走不休,绝力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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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文保单位就可拆大错特错”
  北京古都风貌保护与危房改造专家顾问小组专家徐苹芳表示,虽然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不是挂牌的文物保护单位,但按照《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只要属于旧城整体保护范畴,就应该坚决予以保护,“停止大拆大建”。
  “不是文保单位就可以拆,这是一个大错特错的看法”。徐苹芳说,由于文物部门对于此类拆建没有实质性的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就算是拆掉了文保古建,“最多罚点钱”。而开发商获得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
  徐苹芳认为,有效制止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荟摄影/本报记者 浦峰(除资料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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