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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海域背后:一个《公约》引发的中国海权危机

2011-01-24 11:29   21世纪经济报道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我有话说

  中国面临的海权问题,是怎样在现代海权条件下既能保证国家的海洋安全(不轻言战事但足以应付各种战事),又能最大程度地开发和利用好海洋
  



  这几年,围绕中国周边海域的争议岛屿和争议海域,中国与相关邻国的矛盾、纠纷、分歧,呈现扩大化趋势,频率、强度均是有增无减。
  2009年2月菲律宾议会通过将中国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划为菲属的法案的做法,以及2010年9月的钓鱼岛撞船事件,曾分别导致中菲、中日外交关系一度变得非常紧张。
  争议岛屿和争议海域,在中国的海权体系中处于怎样的位置?在现代国际法条件下和国际竞争格局中对中国意味着什么?中国如何才能够从容应对?

  1. 《公约》让问题变得复杂
  有关国家针对争议等岛屿,营造主权存在的标识或者现象,并试图获得岛屿所附带的各种权利、利益,便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于是,“纠结”便成了僵局、危局、乱局。
  如果没有1840年把中国拖入内忧外患的鸦片战争,现在所谓的争议岛屿,可能仅仅是个传说。很多历史证据表明,这些处于争议中的岛屿,一直到晚清以至民国,都在中国政府的管辖之下。
  然而,近代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与邻国的殖民统治或管制,以及中国与邻国受控和独立的交替,让相关岛屿几经辗转,致使本来简简单单的岛屿权属,成了说不清、理还乱的“纠结”。
  如果没有1982年在蒙特哥湾获得通过、1994年开始实施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现,“纠结”也可能仅仅是“纠结”而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出台,不但把争议岛屿推到了风口浪尖,其关联海域亦被拖入主权争论漩涡之中。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本意在于充分发掘海洋资源以造福人类,通过扩大各国的海域主权和海洋权利范围来激起各国对海洋的兴趣,并进而把现代民族国家划分陆地边界时盛行的精确划界做法,引入到海洋主权国家对海洋的分隔中来。
  这样的初衷,可以说既美好又善良。但由于沿用了把国家之间的边界用一条或者若干条严格的断续线来显示的做法,加上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岛屿等相关规定,却为初衷演变成美妙的现实增添了许多无端的麻烦。
  根据依据这一公约,从领海基线算起,沿海国有权宣布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多可以延伸至350海里的大陆架;同时,岛屿拥有与大陆一样的权利。根据一些国外学者的统计,一个直径仅为1英里,面积约0.8平方英里的小岛,从围绕该小岛的领海基线算起划定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则该小岛可以拥有面积190倍于其陆地面积,多达155平方英里的领海海域。若再考虑到还可以围绕该小岛划定宽度为12海里的毗连区和200海里的领海以及可多至350海里的大陆架,同时考虑到这样大的海域附带的海洋资源,其利益更是惊人。
  这在相邻海洋国家或者沿海国不存在海域交叉的情形时还不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可如果海域交叉情形存在,当事国又有不同的主张,矛盾就出来了。
  中国与邻国的海权争议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节节升级的。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规定,中国有望获得300万海里的“海洋国土”。然而,因为海域宽度的限制,与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八国,在海洋主权主张上存在冲突,海洋边界均需进一步确定。例如,在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朝、韩三国存在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域;在总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域,中日间有1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域。
  每个国家都会想方设法主张自己的最大化利益。这样的情境中,有关国家针对争议等岛屿,营造主权存在的标识或者现象,并试图获得岛屿所附带的各种权利、利益,便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
  于是,“纠结”便成了僵局、危局、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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