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广州市 序号 名称 地点 级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三元里平英团旧址 广园路 国级 正南面从三元古庙外围墙起向外延伸60米(包括南约牌楼),其余以外围墙向外延伸9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2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 先烈路 国级 现围墙范围内,及牌坊前停车场。站在“浩气长存”牌坊前铁栏杆中点看自由神像背景,不能突出新建筑,其余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南、北侧60米,东50米、西80米,为一级控制。
3 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中山四路 国级 东侧由东斋向外延伸5米,西南侧由第一进建筑向西延伸30米,其余由现围墙向外延伸5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东40米,南至规划路南边线;西、北侧各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正对农讲所旧址的建筑物在形式、体量、色彩方面应与之相协调。
4 广州公社旧址 起义路 国级 东、北、南面从公社旧址现有旧建筑物外墙起向外延伸30米;西面至起义路中线。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5 光孝寺 光孝路 国级 从光孝寺围墙向外延伸5米。寺内由南往北各殿堂的视线范围为一级控制,其他地段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6 陈家祠堂 中山七路 国级 东至理光复印机厂东侧小路,南由书院前座向南延伸43米,西至土兴里西侧,北至龙源新一巷。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一级控制。7 洪秀全故居花都市官禄布村国级从洪氏宗祠和洪秀全故居建筑物外墙起向外延伸20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为二级控制。
8 国民党“一大”旧址(包括革命广场) 文明路 国级 东至越秀中路,南至文明路,西至龙虎墙,北至旧址建筑物外墙向北延伸15米。东至越秀中路东面规划路东边线,南至文明路南面规划路南边线,西至德政中路东侧边线,北面至省实验中学运动场南侧边线,为二级控制。沿越秀中路东面和文明路南面的建筑物在形式、色彩、风格方面应与之相协调,但不控制高度。
9 黄埔军校旧址(包括东征烈士墓) 黄埔长洲岛 国级 东至旧址大门向东延伸16米,大门后通道向东延伸44米。南至孙中山纪念碑山岗南侧山脚,西至泳池西侧小路,北至珠江边。东征阵亡烈士墓以山岗围墙为界。南至黄埔造船厂南侧山岗山脚北侧,其余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一级控制。
10 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 越秀南路 国级 围墙向外延伸5米。东面划至越秀南东面规划路东边线,其余从保护范围起向外延伸30米,为二级控制。11 虎门炮台(番禺部分) 番禺市虎门 国级 包括大虎山炮台遗址、蕉门炮台遗址、大角山炮台、蒲洲山炮台、上横档炮台(含永安炮台遗址)、下横档炮台。其中上横档岛与下横档岛全岛列入保护范围,小岛岸线为保护范围外边线。其他各炮台从建筑物外沿起向外延伸150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0米,为一级控制。
12 升平社学旧址(包括义勇祠)白云区石井省级东面从旧址建筑物向东延伸20米,其余从旧址建筑物向外延伸5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13 “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越华路小东营省级从旧址建筑物外墙向外延伸5米。南至越华路规划路南边线,北至锦荣街规划路北边线,东、西侧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14 中山纪念堂、纪念碑 东风中路 省级 纪念堂保护范围东至吉祥路西侧,南至东风中路北侧,西至连新路东侧,北至应元路南侧。纪念碑保护范围从纪念碑石座和百步梯边线向外延伸20米。纪念堂从铁栏杆围墙向外延伸80米,纪念碑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花塔与中山纪念堂、纪念碑相接的视线通道控制地面建筑高度25米(八层),为一级控制。
15 中共广东区委员会旧址 文明路 省级 从旧址建筑物外墙向外延伸5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为二级控制。
16 冯云山故居 花都市和落地 省级 从冯云山故居遗址外墙基起向外延伸20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为二级控制。
17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中山三路 省级 东至中山医学院,南至中山三路,西至陵园西路,北至东风路。英雄广场划入保护范围。由市规划局与市文管会共同控制。陵园为一级控制,英雄广场为二级控制。
18 红楼、天文台 文明路 省级 红楼从台基外缘起向外延伸10米,天文台从建筑物外墙起向外延伸10米(上山的南梯级也列入保护范围,并从梯级外缘向外延伸10米。)与国民党“一大”旧址的建设控制地带相同。
19 怀圣寺光塔 光塔路 省级 东从围墙向外延伸5米,南至光塔路北侧,西从围墙向外延伸5米,北至崔府街光塔半径65米以内,建筑高度限十四米以下。其余控制在30米,为一级控制。
20 南海神庙(包括浴日亭) 黄埔庙头村 省级 文物绝对保护点,包括牌坊前的停车场在内。南500米,东、西、北各300米,控制线向南伸延至江边。尽可能保持庙头乡扶胥中约街道及街两侧古旧建筑的原貌,为一级控制。
21 石室 一德路 省级 东至白米巷,南至一德路北侧(包括石室两旁对称的建筑),西至旧部前第一小学,北至石室后围墙。从保护范围外缘起,东、西60米,南至马路,北100米,保证中轴线的视角畅通,为一级控制。
22 清真先贤之墓 解放北路 桂花岗 省级 东至兰圃,南从石牌坊向外延伸5米,西至围墙,北至环市西路的规划路边线。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23 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 东山恤孤院路3号 省级 东至培正路,南至新河浦路,西至瓦窑后街,北至恤孤院路。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为二级控制。
24 广东省农民协会旧址 东皋大道礼兴街 省级 东从围墙向外延伸5米,南至礼兴街,西至明园,北至智兴街。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延伸20米,为二级控制。
25 周恩来同志主持的中共广东区委军委旧址 万福路 省级 东、西侧从建筑物外墙向外延伸5米,南至万福路,北至东横街。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为二级控制。
26 白云楼鲁迅故居 白云路 省级 东、南、北红线外延伸5米,西至东濠涌边线。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故居建筑物原状保存,为二级控制。
27 沙基惨案烈士纪念碑 六二三路 省级 东至广州海关码头,南至珠江河,西至六二三路,北至沿江路。从保护范围外缘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28 六榕寺花塔 六榕路 省级 东至朝阳北路,南至现围墙,西至福泉新街,北至仓前街。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花塔后面控制100米,为一级控制。
29 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 惠福西路 省级 东至惠福西路第二小学,南至惠福西路北侧,西从围墙向外延伸5米,北至崔府街。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并适当注意中轴线以北地区的建筑高度与形式控制,为一级控制。
30 镇海楼 越秀山 省级 从围墙向外延伸5米。四方炮台纳入保护范围。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越秀公园内仍划定视觉环境控制区。
31 琶洲塔 海珠区琶洲村 省级 琶洲塔所在的山岗包括上山的交通通道,列入保护范围。从保护范围外缘向外延伸100米,为一级控制。
32 大元帅府旧址 纺织路东沙街 省级 北至东沙街,南从元帅府建筑物外缘起延伸13米,东从元帅府建筑物外缘起延伸12米,西从元帅府建筑物外缘起延伸30米。并包括一棉厂内的图书馆。南面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其余向外延伸30米,为二级控制。
33 莲花塔 番禺市莲花山 省级 从塔基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
34 莲花城 番禺市莲花山 省级 从城墙外侧向外延伸30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为一级控制。
35 余荫山房 番禺市南村 省级 从围墙向外延伸5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为二级控制。
36 万寿寺 增城县荔城镇凤凰山 省级 从建筑物外墙基向外前后延伸40米,左右侧延伸10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40米,为二级控制。
37 古城墙 越秀公园内 省级 从城墙外侧向外延伸5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
38 留耕堂 番禺市沙湾镇北村 省级 东至留耕堂东侧防火巷(东为玉虚宫),南至留耕堂头门前大天街(以排水渠为界),西至留耕堂西侧防火巷(西为北村建筑队),北至留耕堂防风防水墙(北为象贤中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
39 药洲遗址 教育路 省级 北至省劳动局,西至教育路,南至南方剧场,东至何家祠。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为二级控制。
40 南越文王墓 解放北路象岗山 省级 东至解放北路西侧路基,南、西、北至象岗山旁的道路。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为二级控制。
41 廖仲恺、何香凝纪念馆 纺织路东沙街 省级 建筑物外墙向前、后、左、右延伸30米。从保护范围外缘向外延伸40米,为二级控制。
42 省港罢工委员会旧址 越秀南路 省级 从建筑物外墙起向东、西各延伸22米,包括红楼、门楼、莲花池为绝对保护点。南至门楼5米处,北至东园横路。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主要控制南北两面的建筑,为二级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