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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房子是财富像钻石戒指 低收入不该拥有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310/09347534997.shtml

“茅永红和张杰庭说的是实话……买不起房子就别指望房子降价!”说出这番话的,是中国地产界最具争议性的人物之一、华远地产(7.69,-0.19,-2.41%)董事长任志强。昨日,他接受了本报专访,语言仍旧极具争议性。

  买房能力“仅仅为居住,你可以租房子”

  记者:这次两会上,茅永红的“没有买房能力,就不要埋怨政府、社会和开发商”和张杰庭的“老百姓有老百姓的活法”的说法,引发了网友很大的争议,你怎么看这两位地产界委员的观点?

  任志强:他们说的是实话,当然有道理了。

  记者:你的一些话也曾让网友愤怒,比如“没有能力的年轻人就不该买房”。

  任志强:很多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既没有做股票,也没有做其他投资收益,更不是创业者,我当然认为他们就不该买房。美国那么发达,30岁以下的人买房子都很少很少。

  为什么会有银行的按揭贷款?它就是把后来的高峰收入期和今天的低峰收入期拉平,如果你不具备这种条件,为什么非要买房呢?你租房子就不行吗?这是观念的一个错误,认为买房子是解决居住问题。买房子其实不是解决居住问题,房子是一种财富,就像钻石戒指一样。如果仅仅为了解决居住问题,你可以租房子。因为变成商品房,变成财产的时候它会升值,这是一种财富概念。

  如果认为低收入就应该拥有巨大的房产财富,那肯定是错误的,你为什么该买呢?你不该拥有,你买得起钻石吗?你可能买不起,那你为什么就能买得起房子呢?没有听说让钻石降价的吧,那你为什么非要让房子降价呢?你买不起,有人买得起,为什么非要把别人的权利让给你呢?我觉得这是拥有财富的概念性错误造成的结果,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居住权利问题。

  房价干预“地方政府希望房价越来越高”

  记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近日接受采访时说,房价调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努力,而住建部在调控房价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手段。

  任志强:因为它管不了土地、税收和金融。所以住建部除了维持市场秩序和房地产有关的其他内容它都管不了。实际上就是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分配和利益分配问题。

  记者:为什么?

  任志强:房产是由多方面组合的,比如说发改委要管立项,土地部门要决定土地的功能数量,税收部门要决定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央行又管着利率,银监会又在限制信贷的政策变化,住建部好像没有任何权力去管这些。

  但这不表示国家没有干预的能力,而是因为各个部门相对独立分列,所以每个部门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研究调控措施,导致调控措施一定是不合理的。在这种利益冲突情况下,最后的结果一定会在市场中通过房价来显示。

  记者:一个理想的健康的房地产模式大概是什么样的?

  任志强:在进行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建立“三重住房体系”。

  一种是有钱人的住房体系,中高收入用市场化的方法来解决商品房。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商品房总量,从建设总量上大概占35%,但是实际上真正属于商品房的大概只有25%,另外有10%可能是拆迁或者说房改。25%这个比例是很小的,但是现在恨不得所有的人都在关心这部分份额。我们每年的生产量只占城市家庭户数的3%,恨不得所有人都挤到这3%里去,因此都对商品房房价不满。

  还有另外两条路,政策保障性的,比如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假如说三条腿是同步进行的,也许今天不会有这么多的矛盾。但是缺了两条腿。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

  任志强:财政分家以后,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钱去解决保障问题。其实我们也算过,一个城市里真正符合廉租房标准的大概不超过家庭户数的1.5%,北京的钱就花不完。所以说最低收入家庭和困难户不是最大的困难,核心的是中间的夹心层,政府应该承担100%的廉租房保证,但是政府不甘心对有钱人或者有一部分钱的人花那么大的代价,所以在经济适用房方面出了很多很多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去年深圳的经济适用房车库里,停的几乎全是好车。

  改革最终是一个利益调整的结果,如果利益不能得到调整,这个改革进行不下去,所有的措施都可能失败。这几年大家都认为,没有超越权利和利益的部门来调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像地方政府希望房价越来越高、地价越来越高一样。因为它可以有更多的钱去花,去解决自己各种各样的问题。

  物业税“我认为不可能收”

  记者:现在关于地方财政转型的话题很热门,征收物业税是个好办法吗?

  任志强:其实地方政府应该最欢迎物业税,因为在世界各国来看,物业税是地方税收的一个税种。

  实际上我们国家不存在实现物业税的基础,中国有房产税,如果要想实行的话,完全可以用房产税解决。

  物业税无非是房产税的一种替代,现在我们执行的只是对住宅免征房产税,其实办公楼、商场已经在交房产税。

  有些人传言说要对这些办公楼、商场先实行物业税征收,有什么必要吗?物业税的税率比房产税要低,利益归属发生了变化,我认为不可能收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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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真,只是突然看到“从来不觉得是房价高,只怪我自己赚钱不够多。”这样的字句一下让我想到了欧洲当年的“重商主义”的年代。你要知道,亚当斯写《国富论》,倡导市场化和自由化,是想让国家更强大人民更富有,但他的本心并不想看到的是其后的欧洲大陆会由于自由经济、市场经济发展过速,在自由化,民营化和市场化的理念下,在没有一个公平原则所约束的情况下,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的不公平现象层出不穷,资本家由于是那个大,是那个强势的一方,所以克扣工资、聘用童工、制造污染,以及官商勾结、欺瞒诈骗、在股票市场内幕交易、圈钱套利,总之为了得到财富无所不用其极,导致富者越富穷者越穷。亚当斯的天真就在于他忽略了人心本是贪婪的,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让其自由任意发展,这个邪恶的源头就会被释放出来。类似的情况还在日本明志维新后至大久保被暗杀期间出现过,可见历史是何等的轮回,当然日本当时解决社会不和谐民心动荡的方法是从此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将社会矛盾转移至了国外。
看到这里,有没有觉得当年欧洲大陆亚当斯年代那个原始资本主义的轮廓和我们现今中国的环境有几份相似呢?再继续这样的发展,是不是会像当年的欧洲大陆那样遍地暴动,社会严重动荡不安?“重商主义”的后果必定是为了得到利益而选择道德沦丧,试想,一个好人会愿意呆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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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0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7%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 15:56  国家统计局网站
  一、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

  1-2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144亿元,同比增长31.1%,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30.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2233亿元,同比增长32.8%,提高32.0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1.0%。

  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0.9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9.3%;房屋新开工面积1.4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5%;房屋竣工面积61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789万平方米,增长5.8%。

  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24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2%,去年全年则是下降18.9%;完成土地开发面积15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8%。

  二、商品房销售情况  

  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1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2%,增幅比去年全年回落3.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6.6%;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84.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43.0%。1-2月,商品房销售额4116亿元,同比增长70.2%,增幅比去年全年回落5.3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70.8%,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增长73.8%和63.3%。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情况  

  1-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10469亿元,同比增长69.5%。其中,国内贷款2489亿元,增长46.1%;利用外资53亿元,下降23.5%;企业自筹资金3446亿元,增长50.6%;其他资金4482亿元,增长111.9%。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2446亿元,增长103.7%;个人按揭贷款1443亿元,增长168.1%。

  四、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2010年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7%,涨幅比1月份扩大1.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9%,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0%,涨幅比1月份扩大1.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3%,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

  分类型看,与去年同月相比,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上涨1.1%;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4.5%,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4.2%,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5%。与上月相比,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持平;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4%,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9%,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3.4%。

  分套型看,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6.5%,环比上涨1.4%。

  分地区看,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均上涨,其中涨幅最大的6个城市是:海口58.4%、三亚56.1%、广州22.7%、温州21.3%、北京和金华16.9%,涨幅低于1%的城市只有唐山,为0.4%。

  与上月相比,新建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城市有57个,其中涨幅最大的5个城市是:三亚19.3%、海口17.0%、宜昌3.9%、蚌埠2.4%、赣州2.3%;价格持平的城市有9个;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个,降幅为0.3%-1.6%。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5%,涨幅比1月份扩大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涨幅比1月份缩小0.5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与去年同月相比,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9个,其中涨幅最大的5个城市是:三亚42.2%、海口41.7%、深圳24.7%、温州17.6%、杭州13.7%;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泉州,下降0.9%。

  与上月相比,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城市有43个,其中涨幅超过10%的城市只有三亚,为11.5%;价格持平的城市有12个;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5个,其中降幅超过1%的城市只有西安,下降1.3%。

  新建非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1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涨幅比1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月相比,办公楼销售价格上涨8.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价格上涨3.1%,其他用房销售价格上涨4.8%。与上月相比,办公楼销售价格上涨1.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价格上涨0.4%,其他用房销售价格上涨0.1%。

  五、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5.47,比去年12月份提高1.83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0.61点。
从分类指数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分类指数为101.83,比去年12月份提高1.41点,比去年同期提高9.95点;本年资金来源分类指数为119.67,比去年12月份提高8.90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7.06点;土地开发面积分类指数为88.39,比去年12月份回落7.3点,比去年同期回落3.87点;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为97.99,比去年12月份提高1.21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53点;房屋施工面积分类指数为109.30,比去年12月份提高6.79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4.4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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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真,只是突然看到“从来不觉得是房价高,只怪我自己赚钱不够多。”这样的字句一下让我想到了欧洲当年的“重商主义”的年代。你要知道,亚当斯写《国富论》,倡导市场化和自由化,是想让国家更强大人民更富有, ...
书生の晨 发表于 2010-3-10 21:09


人家永叔就差拿菜刀砍任大炮了 你还神游天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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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佩服马克思的《资本论》,并不是因为马克思先生的劳动剩余价值说有多么伟大,多么先进。同样他也犯了和亚当斯一样的错误,那就是:天真!忽略人的本性。即认为经济体系所创造的财富是由劳动力所创造的。最原始的生产力就是劳动,劳动创造资本,资本有了劳动才有后续的活动。如果这个社会的财富是由劳动所创造的,那么资本家为什么那么富裕呢?显然是资本家剥削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更是大胆的提出工业革命之后就是一个由政府来进行统一分配,追求绝对公平的共产主义。可是,《资本论》的前提即将资本家与劳动者是完全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实际上资本家和劳动者应该是一个即相互对立却又相互依存的关系,有其两面性。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在原始的资本主义遭到严酷挑战的情况下。正是因为由于当时的共产主义浪潮,以及《资本论》中所描绘的情形,深深打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因为欧洲资本主义走到了1867年前后,几乎要到达尽头,整个社会无法再容忍不公平。当时一种追求绝对自我的理念,使得巴黎、伦敦等城市变成了肮脏和道德败坏的城市。因为我只要自己好就是了,不管别人死活。当时的资本主义不论是经济结构,还是社会环境,都处于崩溃的边缘。所以《资本论》的结论就是资本主义必定灭亡。
可戏剧化的是其后的资本主义就在《资本论》的冲击下逐渐社会主义化了。由于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冲击,英国大法院率先开始研究公平法案即衡平法,将一个社会的公平观念,加入到了法案里面。除了利用法律追求一种新形式的公平之外,后续的法律依然受到马克思思想的冲击:马克思主义指出资本家跟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即资本主义要发展必定要剥削劳动剩余价值,所以《资本论》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是对立的。所以欧美各国其后不但在法律层面上,来寻求一个马克思所追求的公平。同时拟定法律,化解资本家及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其中美国政府在受到马克思主义冲击后,深切的领会到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定要以民为本”,至此,民主才开始大踏步发展起来!其后的美国政府在1950年透过各种方法开始提倡新自由主义:“就是只有自由竞争经济才是最好的,而透过计划经济所达成的财富重分配的制度是他们所反对的。”这看似又仿佛回到了亚当斯《国富论》的理论。但是,1950年代美国已经进行了法治化的建设,和当年亚当斯的那个原始资本主义的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自由经济已是完全处于法治化的约束之下,使得强势的一方不敢以大欺小,不敢以强欺弱,不敢在不公平的环境下竞争。这些法律不仅规范了自己的行为,也规范了政府的行为。因此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包括政府的行为都是在一个法治化的规则下进行。使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装有一个规则,在此之上才能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创造自己的财富。这个时候,所创造的财富就不会像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时代一样,不会是掠夺别人的财富,掠夺劳工而得来的。因为你有法治化的社会秩序。走到这里,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的典型出现了,这个已是社会主义化的资本主义,就是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冲击!而正是由于拥有一个强大的法制化约束,使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处在公平的起跑线上竞争,使其即兼顾了公平又能最大限度的发展生产力,才未使《资本论》的预言成为现实。
而我们现在的中国缺的是什么?无外乎“公平”二字。所谓公平的意思,不是绝对化的公平,而是一种相对化的公平,就是给了一个人机会,他不能够剥夺其他人同样的这个机会,就是一种起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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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你是学法律的
不过应该属于学过头的那种
最近看了华师大的教授一篇文章我给你找一找 人家没你说的那么远 把富国论资本论都扯进来了
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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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陈映芳/文
  
                                  “蜗居”困境的原因何在?
   “高房价”、“住房难”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之痛、或者说被建构成为城市最突出的社会不公现象,在目前中国,这其实是一件充满现实纠结的事情,也是一个因充满悖论而令分析评论家们头疼的议题。

“住房不公”问题背后的悖论

中国城市中目前最突出的住房不公现象,在笔者看来,大致可列举为:民工及其家属不仅被排除在公开的住房供给系统之外,同时还受到住房市场的种种排斥,包括租房门槛和借贷限制等;白领群体被置身于“买不起房”却又“不能不买房”的困境之中;以空间公平为原则、以保护贫困层居住生活为目的的公共住宅制度的缺失——政府作为城市开发运动的主导者并没有将巨大的开发利润以二次分配的方式用以“为穷人造房”,而是以级差地租为原则、以直接交换的方式,强制性地让城市下层居民拿内城的房屋(土地)去换取远郊的所谓安置房。

当然我们可以将这些现象视作具有世界普遍性的问题。在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的发达国家,对土地、空间的开发、再开发,往往被“作为经济增长机器的城市”当作维持其经济竞争力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之一。对开发利益的政府需求和资本企图,往往会导致房价高涨、市民生活及其社区传统被破坏以及政府对住房保障责任的逃避。与此同时,在东南亚、南美及非洲的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由于农业受到全球市场冲击,同时农村被国家所放弃,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占地占房或租住贫困街区小屋,从而导致贫困窟漫延。在那些地方,城市政府设置隔离装置以排斥农村人口、拒绝为贫困群体提供公共资源等等,也是普遍的现象。

中国的问题,兼具发达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的各种特征。但是,我们最需要解释的,可能还不是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而是,中国城市的住房问题其实一直没有被建构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不公”问题。

在几乎没有任何无主地、无主屋或公共空间可供违法占据的中国城市,一亿几千万的农村人员作为产业化、城市化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流入城市,国家和城市政府对他们的居住生活不承担任何保障责任,而文化知识界、舆论界以及民意代表们,也一直没能将此建构成一个事关公平正义原则的社会问题,以此推动相关社会政策的建立。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当然,今天在“民工公寓”、“青年民工、民工二代问题”等的议论和相关政策中,民工的居住问题正被有限地表述。但这实际上表明了,农民工的生活需求,一直是被放在“劳动力供给”或“劳动力的再生产”的意义中被建构为问题的。这可以被理解为产业的需求、资本的逻辑,而难说是基于公平原则的道义关怀。

另一方面,房屋动迁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舆论话题和学术课题,但细细看去,在由学者及评论者们建构的有关“动迁居民维权行动”的话语框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多少以“城市公平”为主旨的社会批判。学者们大多对市民的“行动”表示了兴趣,却对他们作为城市权利的主体、他们所表达的公平诉求本身,包括他们生活需求的正当性,在动迁过程中空间上被排斥、生活目标丧失、生活结构遭到破坏等等的问题,没有给以相应的意义建构。

在“城市化”、“城市发展”作为意识形态和国家目标的强势笼罩下,人们对“城市公平”的价值阐释和制度批判,显得那么无力、充满悖论。

高房价与社会不公

在中国城市发展的大战略中,白领新移民群体是作为城市需要的“人力资源”被吸纳进城市的。依据各个城市在“人才需求”和“政府支付能力”之间的理性计算和相应的政策操作,年轻的大学生、研究生们得以在城市中获得正式的职业和相应的户籍身份以及附着于这些身份之上的各种市民待遇。从本质上讲,“白领新移民”与“农民工”实际上是同一逻辑的城市制度的社会吸纳、社会排斥功能的产物。

问题在于,在以经济增长为首位目标的制度设置中,白领新移民群体对于城市而言,不仅意味着能带来发展效益的“人才”,他们还意味着作为城市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的潜在消费大军。事实上,在目前各地城市的高度细致化的身份支付制度的设置中,大部分白领新移民以高学历所换得的,仅仅是城市的“不完全市民资格”(如“集体户口”和各种类型的“居住证”)。只有当他们在城市购买住宅之后,他们才可能获得所在城市“完全的市民资格”(“常住居民户口”)。以个人或家庭的教育投入和住房投入在城市购买市民资格,这是城市政府为白领新移民群体量身定造的吸纳、排斥制度。城市资源被用以直接的交易,这和政府让老居民拿中心城区的居住权益去换取郊外安置房的制度逻辑,大致是相同的。

在有关“蜗居”、“蚁族”现象的议论中,可以看到围绕房市房价的经济论式的讨论,也可以看到围绕“人才”的发展论式的意见(主张视对象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而加以区别对待),还有一些论者将问题归结到了白领新移民群体自身的生活目标、生活策略身上。这样一些讨论,多少偏离了将城市住房问题视作为市民的生活权利问题,以及视作为政府对市民的社会保护责任如何落实、公共资源如何配置等社会公平问题的建构原则。

而如果将住房现象视作为一个城市问题,我们首先不能不面对的,是堪称创造了世界经济奇迹的城市发展模式:住宅开发成为官营的城市支柱产业;住房与市民身份资格之间的交换关系的制度化;住房作为社会上升流动渠道以及作为阶层区隔的功能被高度发挥和利用……由政府制造需求,同时变民生需求为商业机会,这是今天中国式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逻辑。在这样的逻辑下,高房价不仅为经济秩序所必需,它也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结构的有机要素——住宅所有状况,已经成为城市阶层秩序的表象,成为人们价值实现和地位成就的目标本身。

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权利必须服从国家发展的目标——这是中国长期以来据支配地位的观念和制度。在这种观念体系和制度逻辑中,权利及公平的相对性和有限性其实是被注定了的。这种结构性的限制也必然会浸透到人们的意识深处。今天,当人们在强调身为“白领”居然也买不起房时,甚而强调他们作为“人才”或“中产阶层”对于城市经济、城市社会的重要性时,他们所强调、强化的,恰恰是“权利”与“公平”的相对性、非普遍性。在这样的逻辑中,公共资源配置制度的功利性没有被揭示,“社会公平”原则也不是以对最脆弱者的保护为起点,其正义性的体现自始就成了一个问题。

无法承受的与无可选择的

关于中国的房产市场,笔者常常被外国学者问及的问题是:“中国的年轻人为什么一定要买房?”“他们怎么买得起房子?”

可以看到不少现成的解释。一些学者说,“中国人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这是由中国传统观念造成的。”这是极随意的误导。不仅在民国时期的中国城市史中我们看不到这样的 “文化”现象,1949年以后的中国城市中更没有这样的制度和文化新传统。“不能不买房”,在今天的中国,主要缘于城市制度的刚性设置,尤其是对于想在城市中获得相应的身份地位、建立家庭生活的新移民而言。

“房价过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个虚假问题。本来,世界上有几个大城市里的房子,是初职的、初婚的年轻人可以凭自己的经济收入轻易购买的?其实我们都知道,中国城市政策的设计者所窥视的,不仅是白领职员们整个职业生涯的经济支付能力,它所算计的,还有年轻人背后的父母家庭的支付能力。城市开发运动在今天的中国,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的正义原则,它还操纵利用了中国家庭作为生活共同体的共济互助功能,吮吸、劫取了无数家庭的养老资源。

这样的购房行为,对许多低收入家庭、贫困家庭而言,不啻是对经济和亲情的双重榨取——这或许可以被理解为今天“高房价”激起城市白领们普遍怨愤的现实逻辑——它不仅让人们面对了身份地位需求和经济支付能力之间难以逾越的障碍,更将人们拖入了亲情伦理的特殊困境之中。城市户籍身份的有偿的、高价的支付制度,其非正义性在这儿有极具悲剧性的演义。

让那些本人和父母都凑不足钱、在城市中买不起房的年轻人回到中小城镇(甚或乡村)去吗?这应该是一种理性的劝导。但是,有多少高学历者能够在中小城镇找到他们期待中的位子和身份?对于那些本来有望留在大城市的大学生、研究生来说,无论是他们被灌输的上升志向,还是他们所学习的专业知识,都很少是能让他们面向中小城市、尤其内地城镇的产业系统和现实社会的。而且,现实中,除了当公务员、教师或自营业以外,他们在家乡城镇的机会,也不会比大城市更多。

另一方面,城市也需要吸纳和储备足够的高学历劳动大军,庞大的高教育水准工作人口是今天以“全球城市”为发展新目标的中国各大城市赖以运行的条件。为此,它会不断调整其吸纳、排斥制度——就像最近各地城市政府基于对白领群体购房能力边界的确认、正在启动的以中低购买力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经济适用房制度那样。

在这样的制度调整中,城市开发体制的根本逻辑并没有发生变化。被不断测试和重新计算的,依然是各种社会群体的生活需求以及支付能力的极限所在,当然还有人们忍受或者批判社会不公的能力和实际可能。

无论如何,对生活愿望的表达、对无法忍受的社会不公现象的抨击,都应该被理解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方式。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双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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