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论坛
搜索
导航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0)
论坛任务 (0)
系统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幽游生活
»
天南地北
» 珊瑚虫QQ案终审维持原判:陈寿福服刑三年并处罚金
返回列表
发帖
Snowpine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Snowpine
当前离线
UID
27
帖子
6142
精华
10
积分
26797
阅读权限
200
在线时间
412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5-22
最后登录
2026-9-2
管理员
1
#
跳转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
T
发表于 2008-11-25 18:08
|
显示全部帖子
珊瑚虫QQ案终审维持原判:陈寿福服刑三年并处罚金
陈寿福
,
珊瑚虫QQ
11月24日午间消息,陈寿福律师证实,年初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对陈寿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
120万元”的判决,目前已生效执行,陈寿福已于10月底由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
3月20日下午,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随后陈寿福律师提出上诉。
上述律师透露,二审并未开庭,只是进行书面审理。法院于8月宣布维持原判后,判决书已送至陈寿福处,并生效执行。律师表示法院判决后陈寿福很沉默,并未提出申诉。
据陈寿福好友透露,10月底陈寿福已由看守所转至深圳市监狱服刑,“目前陈寿福心理状态还行,事情也无法改变,只能往
好处
想。”
腾讯方面则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
企业
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日晚上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陈寿福被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件分别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2008年3月6日在深圳南山法院经历过一审阶段三次庭审。并于3月20日做出判决,陈寿福不服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韩枝)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
传播
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2008年3月6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庭审时间不到10分钟,当庭仍未宣判结果;
2008年3月20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判决陈寿福有罪,陈寿福当场表示将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
收藏
分享
优秀并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
幽游生活
返回列表
疯狂贴图
摄影天地
凯旋归来
贴图评图
城市生活
论坛活动
摄影知识
影音动漫
新丁报到
幽游活动
论坛活动
结伴同游
城市生活
摄影天地
佳作欣赏
贴图评图
摄影知识
摄影活动
幽游互动
凯旋归来
装备淘吧
旅行杂志
孙子兵法
天南地北
影音动漫
疯狂贴图
爱心幽游
幽游版务
新丁报到
组织管理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