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社会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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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光不锈
时间:
2008-1-2 20:57
标题:
社会和谐了!
《新民晚报》12月31日报道:
本报讯 (记者 周铭)国家广电总局昨天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各电影制片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加强市场管理和网络搜索,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依法处理。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互联网、盗版等非正规途径,色情影片、视频片断等都有所抬头
。
而一些电影制作和拍摄单位因为商业利益驱使,拍摄和制作一些“准色情”的影片
,虽然没有出现露点镜头,但意识很不良,故意从色情的角度诱导媒体和观众。这种隐性的色情同样对青少年观众产生了极大危害。
在通知里,广电总局制定出严格的处理方法,进一步明确“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市场管理和网络搜索,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依法处理。
通知中还细致地对“泛色情化”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和界定:“不得制作和播映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私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内容的有害影视作品,不得制作、传播未经广电总局的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第二个版本或内容片段”。
《新闻晨报》12月31日报道:
广电总局重申禁令:电影被删内容不得网上传播
针对部分影视制作单位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海内外电影市场和互联网上违法违规制作和播映一些带有色情内容的电影,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以及各电影制片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特别指出电影未经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版本或内容片断不得网上制作和传播。
此次,国家广电总局除了对违规的单位将处以“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等处罚外,还规定“凡故意参加淫秽、色情电影制作的影片主创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影视评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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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月光不锈 于 2008-1-2 20:59 编辑
]
作者:
月光不锈
时间:
2008-1-2 20:59
我只有2个字
SB
作者:
et1981
时间:
2008-1-2 21:03
向造反呢你?
作者:
天灵灵地灵灵
时间:
2008-1-2 21:09
反人类
作者:
rockguy
时间:
2008-1-2 21:23
作者:
两厅
时间:
2008-1-3 12:09
其实只要看删掉的就可以了
作者:
蓝山
时间:
2008-1-3 12:11
他们不懂艺术
欢迎光临 幽游生活 (http://www.yyliv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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