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童话里的王子与现实中的公主(对听到的一则新闻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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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岛麦兜
时间:
2006-12-28 13:08
标题:
童话里的王子与现实中的公主(对听到的一则新闻有感而发)
童话里的王子与现实中的公主
一个痴情男子为了唤回已分手的前女友,不惜辞了工作,用了十八天的时间历尽千辛万苦,从自己所在的云南昆明骑着自行车星夜兼程三千公里来到前女友所在的浙江嘉兴,希望能以这样近乎“自谑”的骑行方式打动女孩回到他身边。可惜落花再有意却无奈流水更无情,女孩依然拒绝了他,甚至绝情的通过新闻媒体告诫男子不要再来“骚扰”她!面对女孩的绝情,男子不禁泪如雨下,站在嘉兴的闹市街口声嘶力竭地大声呼唤女孩的名字……
童话里,王子总能在历经磨难打败恶魔后迎娶到心爱的公主,结局总会是美好的让人幸福到极致,然而那些只是童话,只存在于人们美好的期待与想像中。我看这个新闻时也不禁为这个男子泪满盈眶。这世界的痴情人得不到真情,实在是桩过于残酷的事情。我跟老顾(我的文中提到的“老顾”就是此论坛中的“麦兜”)说如果有那么一个男人能为了我而不畏艰险风雨兼程骑行大半个中国来找我,那么就算是让我放弃世间所有繁华跟着他去讨饭我也愿意了。老顾说那是因为我童话故事看得太多了,永远活在王子与公主的美好世界里,才会有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可是现实世界中的感情,是容不得理想化的。
那个男子最后含着泪孤独地踏上了六千里漫漫回程路,一场失败的爱情,一个童话里足以感动天地的王子,却感动不了一个现实世界中绝情的公主!
王子,天变地变情亦变了,她是真的真的不再爱你了,因为她不是你的童话里的公主。就把这一场寻情六千里的漫漫长路当作一场纯粹的旅行吧。
也许,真正属于你的公主正在六千里长路上的某个路口等待着你……
——2006年11月26日晚长岛路寓所——
作者:
tina
时间:
2007-1-17 23:47
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说这就是现实啊。。。
作者:
karan
时间:
2007-1-18 22:45
呵呵
谁的感情都不比谁低贱
那个男的也许没想过,他的EX-GF已经另有爱人,也许非常幸福呢?
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自己的爱有多伟大多无法舍去而不顾可能对别人造成的困扰
这样的结局也是正常的
作者:
tina
时间:
2007-1-18 23:01
对于爱他的人来说,他的举动肯定是超感动,但是对于不爱他的人来说,这个举动可能就是困扰
你之蜜糖我之砒霜阿
作者:
神灯
时间:
2007-1-19 00:07
路过,看过,消遣过
作者:
月光不锈
时间:
2007-1-19 09:15
感人,不可取。妈妈说离家出走是很危险的。
作者:
Olivia
时间:
2007-1-19 09:20
哪里有什么公主王子啊,柴米油盐酱醋茶是逃不掉的。
作者:
花花
时间:
2007-1-19 10:24
这种男人是不值得要
作者:
茉小莉
时间:
2007-1-19 10:26
拿得起放得下,勉强还有什么意思。
作者:
乱窜的猫咪
时间:
2007-1-19 22:32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该你的逃不掉,不该你的强求不来
作者:
Mallon
时间:
2007-1-20 10:21
男儿膝下有黄金哦
作者:
宝贝
时间:
2007-1-20 13:00
两个人之间有感情,才会感受感动,否则一切只是一厢情愿的徒劳。
何况这个男生的行为,实在不敢苟同。
还是在应该珍惜的时候好好的对待彼此,才比较实际一点吧。
作者:
Olivia
时间:
2007-1-20 15:00
反正我觉得不像男人,没有安全感拉。
作者:
海岛麦兜
时间:
2007-1-21 10:08
标题:
大家可能不了解这个事情的原委。我倒觉得那个女孩太“作”了。
此事原委是这样的,那个男生原来在上海工作,两人在网上认识并相恋,当时男生可算是高级白领,收入颇丰。那女生是嘉兴某中学教师。后来男生想回老家昆明创业,于是两人一起去了昆明。可能万事开头难吧,创业初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在经济上也会比较窘迫。以前那个男生什么事都听女生的,唯有一次,那男生拿了一百元钱买了辆二手的自行车,事后女生可能认为事先没跟她打招呼就擅自花钱,所以就一气之下独自回了嘉兴。男生不停地通过电话与网络与她道歉,但女生怎么也不肯原谅他,于是在男生为了挽回这场恋情,才毅然骑着那辆"惹事"的二手自行车去找女生了。
很多事情,只有处在事情当中才能感觉到他们的心情。我想男生是因为太爱她了,所以才会这样不辞辛劳的骑行三千里试图挽回这段恋情。
作者:
乱窜的猫咪
时间:
2007-1-21 10:34
这个女生,生气的莫名其妙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作者:
月光不锈
时间:
2007-1-21 14:26
以前那个男生什么事都听女生的
这是个天大的错误!!!
作者:
hary
时间:
2007-1-22 14:43
看到过这个新闻,其实这个男的该庆幸,这样的女孩根本不值得这样对她,还好没娶回家做老婆!!该偷笑了!!!
只能说两个人没缘分,强求也没啥意思了!!
该是你的总是你的,不该是你的天天栓在身边也会变心,都是注定的!!
作者:
乱窜的猫咪
时间:
2007-1-22 22:12
缘分天注定,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信
作者:
JOYE
时间:
2007-3-9 13:55
我要是那个女的,要吓死的,做出这么疯狂事情的人,以后碰到别的事情不知道还要怎么样。
作者:
JOYE
时间:
2007-3-9 13:57
但是我声明我不会用那个女孩那样绝情的拒绝,这样太伤人自尊了,我会好好跟他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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