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是我国以千年帝都、牡丹花城著称的十三朝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
牡丹是我国传统名花,富丽端庄,艳冠群芳,素有“花中之王”的美称。洛阳适宜的气候、肥沃的土壤,加之古都所独有的人文环境,使牡丹与洛阳结下了不解之缘。宋代欧阳修作诗:“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牡丹在洛阳的种植始于隋、盛于唐、甲天下于宋。牡丹因洛阳名甲天下,洛阳因牡丹增辉添彩。牡丹已经成为洛阳重要的城市形象代表,牡丹文化已经成为洛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国来看,牡丹已经成为民意国花,并将实至名归正式成为中国的国花。
洛阳牡丹花会,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诞生的、在全国起步较早、规模较大、坚持较好的品牌节会,不仅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性重大节会,而且成为全国著名的地方节会之一。洛阳市举办牡丹花会,是以花为媒,发挥历史文化、牡丹文化、旅游资源、工业、科技等综合优势,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充分发挥洛阳历史文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并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和旅游经济优势的成功实践。
198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牡丹为洛阳市市花,并决定每年4月15日至25日举办牡丹花会。1983年我市开始举办首届牡丹花会,至今连续成功举办了27届。1991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洛阳牡丹花会更名为河南省洛阳牡丹花会,形成洛阳搭台、全省唱戏的崭新模式,使牡丹花会发展成为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平台。2005年年初,为贯彻实施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发展战略,并适应气候、花期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进一步将牡丹花会与“五一”旅游黄金周有机结合起来,扩大牡丹花会的规模、影响和拉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政府提议又作出决定,将牡丹花会会期改为每年的4月上旬至5月上旬,将花会会期延长为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市政府确定)。
经过27年的实践探索和丰富完善,洛阳牡丹花会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26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牡丹花会从“以花为媒,广交朋友,宣传洛阳,发展经济”到“花会搭台、经贸旅游唱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近几年又紧紧围绕“把牡丹花会办成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展引会、招团引游的平台,广大市民和游客的节日”的办会目标,到牡丹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办会宗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从单纯的赏花观灯活动逐步发展成为融赏花观灯、旅游观光、经济贸易、文化体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节会活动。2008年6月,洛阳牡丹花会荣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级文化品牌。2008年,洛阳市荣获“2008年度中国优秀节庆城市”,洛阳牡丹花会荣获“2008年度中国十佳花卉节庆”和“中国节庆杰出典范奖”两项殊荣。2009年,洛阳牡丹花会荣获第二届“节庆中华奖”最高奖项——“十佳节庆奖”。洛阳牡丹花会已经成为全市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已经成为全市人民不可或缺的盛大节日,已经成为洛阳发展经济的平台和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洛阳走向世界的桥梁和世界了解洛阳的名片。同时,业已成为企业展示实力、树立形象、宣传扬名的极佳平台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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