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中国拟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2011-02-23 11:40   21世纪经济报道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我有话说

教育再补钱。


  接近财政部的一位人士向本报表示,从各地上报的申请看,全国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已基本敲定。
  财政部去年底下发《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就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和征收范围予以重新明确。
  作为政府性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征收标准。因不是全国统一开征费种,在《通知》下发前已有20多个省级政府先后开征,其费率在1%-2%之间。
  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到2012年“财政资金在教育领域的支出达到GDP的4%”。
  外界普遍认为,上述目标是本次《通知》出台的背景之一,目的是筹集更多的教育经费。而能否兑现中央这一教育投入的承诺,成为地方政府财政预算领域最大的挑战。

  筹集教育经费
  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筹集教育资金的主要渠道
  目前教育事业中普遍开征的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人民教育基金),三者均是政府性基金,是地方政府筹集教育资金的主要渠道。
  其中,教育费附加是1986年开始征收的,是全国统一征收的费种,征收范围为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这“三税”的纳税总额作为基数,附加率经三次调整后在2005年明确为3%。
  根据《通知》,此次教育费附加统一费率为2%。
  作为“两个率先”省份,江苏较早响应,2011年春节上班后就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调整通知。本报采访中获悉,在具体执行中,江苏取消了地方教育基金(人民教育基金)。
  江苏省财政厅预算处和综合处人士向本报分析,这样做是对目前教育性政府基金收费项目的“精简归并”。
  事实上,地方教育基金征收已呈现下降趋势。江苏省2010年地方教育基金单项收入2.3亿元,同比减少8.8%,“主要是操作上难度大,工作量太大。”江苏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人士向本报表示。
  本报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取消教育基金后,地方教育附加在《2011年江苏省基金收支预算表》中,计划预算数列为60亿元,以此计算预计增幅37.1%。此外,近5年来教育费附加在江苏保持了15%的年均增速,2010年完成81.29亿元。

TOP

以各种名目搜刮民脂民膏!
这是个好时代 这是个坏时代

TOP

今年的这些附加税比去年多了6%。
教育费附加+车船(4%+2%)。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TOP

返回列表